据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截至目前,山东已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72.61亿元,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32.73亿元,以“真金白银”调动市县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积极性。
山东于2019年制定出台《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于2020年出台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2021年再将补偿范围拓展到森林领域,形成“1+8”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
在实施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方面,分别实施大气、地表水、海洋、森林、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政策,将环境治理成效与财政资金分配直接挂钩,真正让污染物排放总量小、生态环境改善大的市少缴纳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多获得奖励资金;让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生态环境恶化的市多缴纳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并追加赔偿资金,建立起污染者多付费、保护者多获益的良性激励机制。(记者 张武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