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联合该省第一中级法院、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等相关单位,在文昌市清澜半岛航天渔人码头举行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增殖放流活动,监督非法捕捞涉案人员杜某福等人通过增殖放流方式进行生态修复,放流鱼虾种苗70.277万尾,以实际行动守护海洋渔业生态环境。
据了解,2019年5月,海南检察一分院受理11宗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系列案件。在办理该系列案件中,该院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充分发挥司法办案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惩治、教育、修复作用,在对12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提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在对被告人判处刑事处罚的同时,判令被告人以增殖放流的方式对损害的海洋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得到法院的判决认可,被告人也认罪认罚。
该案判决后,海南检察一分院持续关注生态修复执行进展情况,委托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制订增殖放流方案,会同海洋科研机构进行选址考察和论证,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对放流种苗种质进行检验检疫,确保放流种苗质量和存活率。
当天活动现场,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宣读增殖放流技术方案、公证员发表公证词后,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将鱼虾苗有序投放,70.277万尾鱼虾缓缓游入海中。现场很多群众也踊跃参与放流,积极践行从自身做起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我院与法院、海警支队、海洋渔业科学院密切配合,首次成功办理涉海洋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既开启了海洋生态保护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公益诉讼的有效衔接,也是立足司法办案职能,修复、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一次有益探索,更是一次保护海洋环境、守护美丽家园的法治宣讲和警示教育。”海南检察一分院检察长邱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