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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海洋生态红线今年全部划定

发布时间:20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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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3月19日讯(记者 葛蕾)记者从辽宁省海洋与渔业网获悉,为保障蓝色经济持续发展,避免人类活动对沿海地区海洋地貌、生态产生不利影响,辽宁省已全面实施渤、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截至目前,渤海近岸海域已有近半海域面积划定红线管理,年底前黄海近岸海域的红线划定工作也将完成。

辽宁省海域(大陆架)面积15万平方公里,其中,近海面积6.8万平方公里,海洋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海洋经济已发展成为全省经济重要增长极。2014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实现3978亿元,同比增长6.3%,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13.9%,渔业经济增加值796亿元,渔民人均纯收入达1.6万元。

虽然辽宁省海洋生态环境总体呈良好状况,但由于受到陆源污染物排放和部分海洋开发行为的影响,近岸局部海域污染有加重的趋势。为保障蓝色经济持续发展,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了建设“美丽海洋”,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实现海洋环保新突破的举措。

去年,辽宁省建立并实施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确立了34个生态红线区,面积已占近岸海域的45.2%,新建6个海洋特别保护区,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站位增加到86个,入海排污口监测频次增加到6次,组织了4个区域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今年,辽宁省将继续完善海洋生态红线制度,黄海近岸海域的红线划定拟在年底前完成,根据计划,辽宁省将进一步完善管控措施,全面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按照生态红线区管控措施,严格区域限批,严把海洋工程环评核准关,加强现场监管,杜绝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转嫁海洋,切实减轻海洋环境压力。同时,为推进海洋生态修复,使沿海经济开发与海洋环境资源承载相适应,辽宁省还将完善海洋环境风险项目准入制度,拟定近岸海洋环境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制定规范用海和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补偿标准。

文章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葛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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